侵占公司财物罪的关键要素

侵占公司财物罪是指公司内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,擅自将公司财物非法占为己有,数额较大的行为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271条的规定,侵占公司财物罪主要包括以下关键要素:1.主体要件:犯罪主体是指具有公司内部职务的人员,如董事、经理、财务人员等。这些人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条件,实施了侵占行为。2.主观方面:行为人必须有非法占有公司财物的故意,即明知自己没有权利,但仍然擅自将财物占为己有,并且具有较大的数额(通常指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,如3000元以上)。3.客观方面:行为表现为擅自将公司财物非法占为己有,这种行为必须造成了公司财产的损失。具体包括转移、隐匿、销毁账目等多种方式。4.数量和质量: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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